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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微课慕课视频录制制作

2021-2-5 10:02 发布者: adminn 查看: 2838 评论: 0 分享到:
广西南宁微课慕课视频录制制作






【视频公开课及微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


根据大学示范课程及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包括示范视频公开课及微课的音视频录制和后期制作等基本技术规范。

一、 录制要求

(一) 课程时长
视频公开课包括符合示范课程建设立项条件的课程和符 合示范专业建设立项条件的部分专业核心课程,根据教学内 容全程进行录制,每讲时长45分钟。“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知识 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录制成时长介 于10-20分钟。

(二) 录制场地
录制场地应选择授课现场,可以是课堂、演播室、实验 室或礼堂等场地。录制现场光线充足、环境安静、整洁,避 免在镜头中出现与课程无关的标识等内容。

(三) 课程形式
成片统一采用单一视频形式。

(四) 录制方式及设备
1. 拍摄方式:根据课程内容,采用多机位拍摄(2机位以上),机位设置应满足完整记录课堂全部教学活动的要求。
2. 录像设备:摄像机要求不低于专业级数字设备,在同 一门课程中标清和高清设备不得混用,推荐使用高清数字设备。
3. 录音设备:使用若干个专业级话筒,保证教师和学生 发百的录音质量。
4.后期制作设备:使用相应的非线性编辑系统。

(五) 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录制
教师在录制前应对授课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PPT、 音视频、动画等)认真检查,确保内容无误,排版格式规范, 版面简洁清晰,符合拍摄要求。在拍摄时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与后期 制作统筹策划,确保成片中的多媒体演示及板书完整、清晰。

二、 后期制作要求
(一)片头与片尾
片头不超过10秒,应包括学校名称、课程名称、讲次、 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单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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